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这句话有四个出处,分别为:
1、悟真紫阳真人张伯端《悟真·绝句六十四首》:“药逢气类方成象,道在虚无合自然,一粒灵丹吞入腹,始知我命不由天。”
注曰:此药为甘露,为先天真一之炁,为母炁。后天己身之炁为子炁,母子相见,为同类之物,自会凝结,如钟乳之状。采药之要,在于候自己活子时之炁动,此炁动为自然之动,非有意使其动。丹经曰:“勿忘勿助。”“勿忘”乃指不要忘记此机,此机至而不知,是因为昏沉散乱。“勿助”指不要发淫思,有意助之,使外阳举。必须于无思无虑之混沌虚无中,活子时至,才为采药之机。学士采之炼之,自然能得此先天阳炁,将纯阴之体换为纯阳之体,自知丹之可成,我命在我不在天。
2、晋代道教理论家葛洪《抱朴子·内篇》。葛洪一度做过晋朝的中高级官员,但他最大的兴趣是炼丹。他炼丹的目的就是为了成仙,在葛洪看来,神仙是一定存在的,但人类的寿命则是掌握在自己手中。《抱朴子·内篇》卷十六《黄白》写道“龟甲文曰:我命在我不在天,还丹成金亿万年。”
3、道书《真气还元铭》曾对这一宣言作了如下阐释:“言人性命生死,由人自己。人若能知自然之道,运动元和之气,外吞二景,内服五芽,动制百灵,静安五脏,则寒温饥渴不能侵,五兵白刃不能近。死生在手,变化由心,地不能埋,天不能煞。此之为我命在我也,不在于天。”
4、《西升经》中《我命章》说:“我命在我,不属天地。我不视不听不知,神不出身,与道同久。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,自守根本也。”北周道士韦处玄注解说:“天地与我俱禀自然一气之所性,各是一物耳,焉能生我命乎?我但去心知,绝耳目,各守根本之一气,则与道同久矣。”